各会员单位:
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关于2010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组委办【2010】3号文件和《关于举办全国
〈安全生产督导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组委办【2010】4号文件精神。经联委会第23次年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将组织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职业资格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
如下:
一、培训项目简介
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安全生产职业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参培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
1、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五年以上者。
2、具有大专(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三年以上者。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与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者。
四、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政策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理论;3、安全检查内容和方法;4、预防事故措施;5、安全技术知识;6、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等
五、培训方式
目前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举办《安全生产督导师》职业培
训班的方式有两种:
(一)按照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员》职业培训班的通知,组委办[2010]4号文件中的培训计划(见附件2)参加由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举办的培训班。
(二)以企业为单位,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所辖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由承办企业在本单位举办《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
六、参培人数
各会员单位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和安排参培人数。
七、培训组织
经联委会第23次年会理事会研究决定。联委会将采取以下两个方式组织广大会员单位参加培训。
(一)各会员单位结合本企业实际,有选择地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培训机构计划举办的培训班,并直接与培训机构联系参加培训。各会员单位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情况,请填写《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参培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发送到联委会理事会办公室王力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wangli263@263.net,联系电话:010--66205529,手机:13911764598)
(二)结合企业实际准备在本企业独立举办《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的会员单位,请填写《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承办登记表》(见附件4),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发送到联委会理事会办公室王力的电子邮箱。为满足培训机构提出的每期培训班不少于30人的要求,同时也为解决多数会员单位就近参加培训的需求,联委会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将此信息通报办班单位周边城市的会员单位,并组织他们向承办单位的报名工作。当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和参培人员确定后,请承办单位与培训机构联系承办事宜,并组织本单位和报名参培的其它会员单位进行培训。
八、要求
(一)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求,联委会也将是否参加培训作为评选2010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的考核指标之一。并期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联委会理事会希望有承办能力的单位,积极承办培训班,为临近城市的会员单位提供方便。
(三)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研究、准确填报培训登记表,并按照规定时间将登记表发送到联委会理事会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
附:1、培训项目简介
2、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员》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组委办[2010]4号
3、《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参培统计表》
4、《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承办登记表》,
全国燃气行业工会联委会
2010年5月26日
附件: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CETTIC全国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
培 训 项 目 简 介
【项目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管理也发生了很大变革,其业务领域已经从过去的城镇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向着城乡多类经济性质的大、中、小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拓展,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专业人员队伍规模快速增长。据调查,目前从事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的专业人员约740万人。但由于国家长期以来对上述专业人员没有上岗资质的要求;从事本专业的,特别是基层人员很少有机会参加规范化、专业化的培训,因此亟需对上述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法》有关的规定,为建立一支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高素质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职业队伍,在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领导下,面向全国开展CETTIC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能力培训,以规范和引领该职业队伍的健康发展。
【培训资质】
根据《职业教育法》“实施职业培训证书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素质现状,以及对从事该职业的能力要求,我们邀请国家有关专家,经过多次调查、论证,于2006年4月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全国企业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项目办公室》。目前已开发项目有“安全生产督导员”“薪酬管理师”“定员定额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安全生产督导师”等专业,并开展对上述专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能力培训。
北京国音安全生产科技培训中心作为在全国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领域唯一的授权的培训机构。
【组织机构】
CETTIC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项目组织结构图
【培训对象】
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社会所有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化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事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职业人员的技能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先进的思维理念,前沿的策划思想、现代的专业知识、科学的操作规程运用于工作之中,整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避法律风险,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使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工作沿着科学化方向发展。
【培训内容】
教材是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业内著名专家联合开发设计,充分考虑各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结合企业现实需求,遵循量身裁衣,注重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督导员
培训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事故致因理论;3、安全检查方法;4、预防事故措施;5、一般安全技术;6、事故分析与处理程序等
安全生产督导师
培训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政策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理论;3、安全检查内容和方法;4、预防事故措施;5、安全技术知识;6、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等
【师资队伍】
具有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管理战线从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高级专业人员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劳动经济及安全生产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有长期从事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专家。如:王建新、翁天真、李福田、宋关达、刘福海、黎竹勋、邓昌煌、孙世刚、郭魁建及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大专院校特邀教师等。
【参培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
1、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
2、具有大专(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考试认证】
一、考核内容:
依据教学内容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进行。
二、考试方式:
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试卷,以书面形式,闭卷考试。
三、证书发放:
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同时将学员档案资料编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档案库,证书国家承认,全国有效。
【信息技术支持】
以现有的《中国安全网》、《中国劳动网》为依托,《中国新职业培训网》为主体,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随时发布业内的新政策、新技术、新经验和培训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实施网上办学、网上报名、网上查询合格学员名单、网上查询有关教材信息、网上专业知识论坛等。
【附件】
附件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委托开发企业劳动工资与安全生产岗位培训课程的函
附件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CETTIC职业培训合证书效用问题的复函
附件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培训证书介绍
劳动保障部新版CETTIC职业培训证书介绍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CETTIC职业培训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专门发文对CETTIC职业培训证书效用问题进行了规定。CETTIC职业培训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职业培训、远程培训、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农民工转移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参加上述培训合格者,颁发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有效性可通过"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查询"。
证书的颁发和使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解释。
一、证书特征:
主色调为蓝色,证书规格长29.7cm,宽为21cm,正面为蓝色花边和底纹,左侧上角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标志。正下面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 MOLSS,P.R.CHINA "及"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的公章。左下角印有证书序列号。背面为蓝色花边和底纹,左边印有证书中文说明,右边印有英文对照。
二、访伪特征:
(一) 固定cettic水印:位于证书整张版面,迎光透视,可以看到立体很强的cettic水印。
(二) 红蓝彩色纤维:在证书版面上可以看见纸中有不规则分布的红色和蓝色的纤维。
(三) 磁性微缩CETTIC安全线:证书背面可以看到裸露的金属丝,并可以看见微缩"CETTIC"字样,仪器检测有磁性。
(四) 证书序列号:正面采用横排版证书序列号,为红色,该证书序列号为唯一。
(五) 胶印微缩文字:用放大镜在花边旁可以看见微缩文字CETTIC字样。
(六) 隐形cettic标志:将证书放置于紫外线灯下可看见cettic字样。
三、证书护套简介
(1) 采用特制专用造革草料,颜色为蓝色,证书护套规格30.8cm x 21.8cm。
(2) 封面采用凹型烫金,上面字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培训证书",下面印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间是"国徽",体现了证书的权威性。
(3) 背面左上方烫有凹型为"CETTIC"标志,右下方烫有凹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监制。
(4) 内芯右下方贴有规格2cm x 1cm 防伪激光商标,印有"CETTIC OSTA"标志和深圳市圣印达实业有限公司承制。
附件:2
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员》
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组委办[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铁路、民航“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安全生产督导师/员》职业培训受到企业的普遍重视和欢迎。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全面、系统地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全国总工发[2010]3号《关于2010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服务,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2010年度继续分期分批在全国部分城市举办《安全生产督导师/员》职业培训。请各“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培训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工作。对于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表扬。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员》具体培训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时间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培训教材:《安全生产督导师/员》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认证的《安全生产督导师》、《安全生产督导员》培训教程。
三、培训内容。详见附件3。
四、培训形式:采用专家面授、师生互动、案例剖析等方式教学。
五、申报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
(一)已经取得安全生产督导员职业培训证书者。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企业领导、工会干部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六、培训考核: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职业培训证书》。
《安全生产督导师/员》职业培训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备案,在全国范围的各行业通用。
七、学员提供资料: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用于颁发证书及备案。
八、培训费用:《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红军营南路天朗园(傲城-融富中心)A座17层
邮政编码:100107
联 系 人:赵尚国 电话:010-84928862
传真电话:010-84928531、
需要了解培训方式以及有关培训教学、考务、证书样式、文件规定等有关详细情况的,请登陆:
《全国安康杯竞赛网》www.qgakbjs.com.cn
《中国安全网》 www.safety.com.cn
《中国新职业培训网》www.chinanewjob.cn
《安全生产督导师/员》的培训以行业、企业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由“项目办”派教师授课。有关培训的具体事宜与我办联系。
附件1:2010年度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计划
附件2:《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报名表
附件3:全国《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课程
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26日
2010年度全国安康杯《安全生产督导师》
培训计划
培训地点 | 时间安排 | 培训地点 | 时间安排 |
深圳市 | 3月26日 | 厦门市 | 4月12日 |
昆明市 | 4月20日 | 大连市 | 5月12日 |
黄山市 | 5月17日 | 西宁市 | 5月24日 |
杭州市 | 6月8日 | 哈尔滨市 | 6月25日 |
银川市 | 7月6日 | 重庆市 | 7月18日 |
满洲里市 | 7月25日 | 成都市 | 8月8日 |
张家界市 | 8月15日 | 乌鲁木齐市 | 8月27日 |
西安市 | 9月3日 | 贵阳市 | 9月12日 |
南昌市 | 9月24日 | 北京市 | 10月18日 |
珠海市 | 10月25日 | 昆明市 | 11月1日 |
海口市 | 11月15日 | 厦门市 | 12月6日 |
注:规定每期培训班不少于30人,如报名人数不足30人时,与下一期培训班合并培训。
《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课程安排
时间 | 课程单元 | 课程主题 |
第一天 | 上午 |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简介。 |
下午 | 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 | 安全生产的定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及制定;安全生产的投入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 |
第二天 | 上午 | 事故原理; 安全检查方法 | 海因里希事故理论;事故预防理论。职业危险、危害辨识;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表设计内容及使用。 |
下午 | 预防事故措施 | 安全管理组织措施;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
第三天 | 上午 | 一般安全技术 | 机械安全技术;用电安全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及管理。 |
下午 | 事故分析与 处理 | 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上报程序;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措施。 |
第四天 | 上午 | 答疑 | 考前辅导。 |
下午 | 考试 | 考试 |
附件:3
《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参培统计表》
学员1:
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学习时间 | | 学习地点 | |
学员2:
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学习时间 | | 学习地点 | |
学员3:
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学习时间 | | 学习地点 | |
学员4:
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学习时间 | | 学习地点 | |
学员5:
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 |
姓 名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学习时间 | | 学习地点 | |
(根据参培人数可复制表格)
附件:4
《联委会2010年〈安全生产督导师〉培训班承办登记表》
承办单位 | |
承办时间 | |
承办地点 | |
本单位参培人数 | |
能接纳外地学员人数 | |
承办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移动电话 | |
| | | | | |
填表时间: